
药品安全责任书
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责任书,责任书是写明责任范围、职责,多用于平行的文书。那么相关的责任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药品安全责任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药品安全责任书1为切实做好学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防止食物中毒、药品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确保我校全体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商洛市学校食堂及食品卫生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安全工作的实际,特制订此安全责任书。
1、学校的各食堂承包人、医疗室和门市部的经营主是直接安全责任人,必须将安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卫生工作,充分认识此项工作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万万不可粗心大意。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做好食品、药品卫生安全工作。
2、学校的食堂、医疗室、门市部必须持有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并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和校方卫生监督、管理,否则不得营业。
3、学校食堂、门市部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未取得健康证不得从事学校食品生产及经营,每年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发现食品经营者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疾病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治愈后,方可上岗。
4、建立食品、药品采购索证制度,按照食品卫生法及上级有关规定采购各类食品、药品及其原料,各类粮油、蔬菜、药品、食品实行定点采购,并要有相应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准字号等,确保食品、药品及原料进货渠道的可靠、规范,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卫生安全。
5、禁止采购以下食品、药品:(1)有毒、腐烂变质、污秽不洁、混有异物和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2)无食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各类食品、调味品等副食品。(3)超过保质期、有效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药品。(4)无卫生许可证、无生产日期的食品、药品。(5)不准经营农药、鼠药。
6、门市部、食堂、医疗室的实物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入,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有效期和保质期限的药品和食品。防鼠、防蚊蝇、防盗、防投毒等设施齐全。无鼠迹、鼠洞、灰尘、蛛网、苍蝇、昆虫及孳生物。
7、食物加工必须做到熟透。凡隔餐、隔夜或剩余的食品不能再次出售。
8、师生的饮用水必须干净、质纯,开水水温要达到95℃以上,井水要经常投入漂白晶药剂消毒,确保师生饮用水安全和卫生,防止发生投毒事故的发生。
9、各从业人员必须做到:(1)工作前、处理食品、药品、原料实物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2)工作时各从业人员必须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并且把头发置于帽内;(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5)工作期间须戴口罩;(6)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学校食堂、营业柜组内、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
10、各食堂、医务室、门市部茶水灶必须有防火措施,煤气灶、罐、消毒锅、锅炉房必须保证安全,经常检查并整修室内外电线线路是否好,与火、电保持安全距离,要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具。
11、食堂出现不安全事故,由该食堂承包人负责;医务室发生的医疗事故,由该医务室的经营人负责;门市部出现的事故,由该门市部的承包人负责;水源或水温不达标造成后果的由锅炉房承包人负责。
12、各经营单位要实行及时报告制度,经营者出现有传染性疾病的要及时报告,不报、迟报或知情隐瞒不报,造成一定后果的,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要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追究其法律责任。
此责任书由学校校长与主管领导、各部门经营主签订,并交学校存档备查。
有效期一年(20xx年4月20日至20xx年7月20日)
校长:主管领导:经营主:
药品安全责任书2为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要求,进一步增强企业的守法意识、质量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自律意识,牢固树立企业的质量责任,确保药品质量安全,本企业愿意履行以下法定义务和责任:
一、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是药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本企业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其规章的要求规范药品经营活动,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健全企业质量保证体系,不断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加强药品质量的管理, 不经营假劣药品,不违规组织药品经营活动,保证药品质量和行为规范。
二、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把好药品购进关、验收关、储存关、养护关、销售关,不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不为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提供药品经营场所;不发布虚假药品广告和不为发布虚假广告提供便利条件,不经营仿药产品等。
三、建立并执行药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按规定索取并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及销售凭证,确保所经营的药品有可追溯性,对所经营的产品质量负责;企业发现其经营的药品存在安全隐患时,主动按规定召回及时向海安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告。
四、未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不擅自改变行政许可事项;
五、进一步做好药品分类管理工作,不经营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9大类药品,不违规销售处方药,严格执行必须凭处方销售11大类药品的规定,认真做好有关处方药销售登记工作。
六、企业主动接受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督检查,认真执行药品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积极配合药监部门开展的各项检查行动,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一旦发生药品质量事故,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七、不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药品经营许可证》;不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转让柜台;不挂靠经营,不超方式、超范围经营等。
八、企业与所聘用的质量管理负责人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零售药店在营业时间内保证药品质量负责人(驻店药师)在岗,如有特殊情况药师暂时离岗,不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
九、本企业定期对照规定要求对药品经营活动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认真进行整改,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十、企业保证不降低GSP的标准从事药品经营活动;积极推进药品信用分类管理,诚实守信,规范运行。
十一、不搞任何形式的虚假让利;
十二、不误导和欺骗消费者;
责任人(企业负责人签字):
(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备查,一份于20xx年 月 日上报海安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综合监 ……此处隐藏7124个字……>一、各卫生室、药店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严格遵守医疗卫生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各卫生室、药店必须持证经营,证件齐全,并将有关证件悬挂于醒目之处。
三、各卫生室、药店不得非法接生或家庭生,特别是药店不得从事医疗活动。无医师处方、不得出售药品。
四、各卫生室、药店不得雇用未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从事临床治疗与护理,不得非法行医,不得超出诊疗执行范围从事医疗活动。
五、各卫生室、药店严禁出售假冒伪劣或过期药品、器械。
六、各卫生室、药店要建立规章制度,经常保持卫清洁。本药品安全责任书必须张贴在经营单位的醒目之处,摆放有序,要建立规范药品器械购销记录,要有药品器械购进方的资质复印件及正规发票,从源头上保证医疗卫生、药品安全。
七、各村卫生人员要做好预防保健和妇幼保健工作。发现传染病要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发现有非法行医等活动应及时举报。举报电话:6151100。
八、各卫生室、药店要全面掌握本室(店)药品器械使用情况,若发生重大事故,要按有关程序及时上报。
九、各卫生室、药品要自觉接受乡医疗卫生、药品安全委员会的管理、检查与调遣。
十、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各村卫生室、药店一份、乡政府存档一份。 十一、本责任书从签订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为一年。
湫头乡政府(盖章): 负责人:
药品经营单位名称: 责任人:
二○一二年三月
药品安全责任书14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精神,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努力营造安全饮食用药环境,保障本乡食品药品安全,窝底乡人民政府明确各村委员会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如下: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领导,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各村委会应对本村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村委会主要负责人对本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及时研究部署本村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协调解决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的问题;积极配合县、乡有关部门在本村的工作;建立健全村一级的食品安全和药品“两网”建设管理体系,将食品安全和药品“两网”建设纳入村级目标考核内容,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农家宴管理和食品安全示范店管理力度。
2、确定工作目标,落实保障措施。结合乡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结合本村实际,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有计划、有部署、有记录、有考核,制订相应的保障措施,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3、开展专项整治,消除重大隐患。抓住本村食品药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或参与专项整治行动。协助有关部门认真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无证照食品加工点、无证照餐饮、游医药贩、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诊所等涉药单位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制售有害和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及食品药品无证生产经营的行动,及时收集上报相关信息,坚决遏止本村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和药害事件的发生。
4落实应急机制,控制事故危害。认真落实《窝底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有效预防、果断处置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重大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果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控制事故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和影响,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5、加强制度建设,落实长效监管。不断健全和完善本村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有关规章制度,强化日常监管措施;加强社会宣传和舆论引导,增强全社会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围绕科学饮食用药等主题开展宣传活动全年不少于两次。
6、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乡政府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列为对各村委会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各村每半年向乡人民政府汇报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乡政府适时对各村的工作情况进行督促、评价,并通报有关情况,对发生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或对事故查处不得力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及法律责任。
窝底乡人民政府 村民委员会
领导(签字): XXX 责任人(签字):XXX
XXXX年XX月XX日
药品安全责任书15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推进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有效开展,全面提升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特与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签订如下《药品安全责任书》:
一、药品经营企业切实担负药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责任,自觉抵制假劣药械,对所经营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负责,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把好药品购进关、验收关、储存关、养护关、销售关,不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不为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提供药品经营场所;不发布虚假药品广告和不为发布虚假广告提供便利条件。
三、健全并执行药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按规定索取并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资质证件、资料及销售凭证,确保所经营的药品有可追溯性;经营单位发现其经营的药品存在安全隐患时,主动按规定召回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所报告。
四、未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不得擅自改变行政许可事项;不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药品经营许可证》;不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转让柜台;不挂靠经营,不超方式、超范围经营等。
五、加强药品分类管理,严格执行《药品分类管理办法》,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保证药师在岗履职,积极收集上报药品不良反应。
六、认真做好企业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实现“六有三无”,即执业有许可、人员有资质、购进有记录、储存有条件、管理有制度,无假劣药品、无违规经营、无违法广告。
七、严格执行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建立真实完整的各项记录。
八、经营(使用)单位主动接受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督检查,认真执行药品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积极配合药监部门开展的各项检查行动,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一旦发生药品质量事故,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如未实现责任要求,触犯其中任意一项的,自愿接受责任追究,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责任单位:
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百里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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